在美国做生意,违法很可能倾家荡产!

2017-04-01 939

朋友很认真地说,美国市场管理相当规范,一不小心就会“尔曹身与名俱灭”。一家或几家企业倒闭、破产了,由此产生的失业和地方经济下滑等后遗症,在《破产法》《公司法》等法律法规的保护与约束下,都可以得到较好的消解,因此,整体市场依然能“不废江河万古流”。他举了一些例子加以佐证,比如,美国司法部曾通知德意志银行,你们要准备好缴纳140亿美元罚款了。罚款原因居然是在上一轮经济危机之前,德银在按揭证券市场的某些行为不合法。“某些行为不合法”就被罚140亿美元,这也太小题大做了吧。无独有偶,去年美国司法部还盯上了法国巴黎银行(BNP),罚了他们89亿美元,原因是该银行几年前曾对伊朗网开一面。这种天价罚单,在美国执法层看来,不仅天经地义,而且他们并不怕被外界和舆论指责为“滥用职权”“狮子大开口”。因此,全球最大的十家投行均被山姆大叔“狠宰”过,而且被罚者均表示“心服口服外加佩服”。

据朋友查证,在动辄雷霆万钧的重罚之下,瑞银、德银等欧洲大行,在美国最近20年的业绩都是净亏的,而且亏得吐血。他说:“他们每年赚的那点儿钱,还不够给老美交罚款呢。”违法实体企业一旦事发,同样被会被罚得目瞪口呆。比如,美国司法部对BP石油公司开具过高达200亿美元的超级大罚单。至于一些中小企业和公司,如有把柄被抓住,多半很难脱身。

“那你打算怎么办?镀金结束后马上回来?”我问他。他回答说,不是他个人回来不回来的问题,他只是希望中国的市场规则能够更加规范。与一些市场比较规范的国家相比,中国企业和公司的违法成本太低、违法风险太小。在这种情况下,他们的违法甚至连“铤而走险”都谈不上。如此情形,怎么能够真正威慑不法商人?同时,这对那些合法商人、合法经营者也是极不公平的。

“如果我们借鉴美国人的做法,对企业违法行为重责重罚,市场和企业行为规范了,非但现有企业不会跑路,更多企业会慕名而来。”他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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